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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结果的公告

中消协〔2025〕64号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关于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的通知》(中消协〔2022〕21号)要求,依据消防救援行业标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XF/T1300-2016),我会组织评审专家组近期对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公共实训消防安全专业技术有限公司、通辽市诚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四家单位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在中国消防协会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公共实训消防安全专业技术有限公司、通辽市诚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四家单位均达到了一类三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消防协会

2025年9月22日

(审批:陈伟明   审核:李国华   编辑: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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