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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中消协〔2023〕54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2023年4月24日,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商请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函》(见附件),我会经研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

二、自荐标准

1、评审专家申请人应为中国消防协会个人会员。

2、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工程能力水平、年龄和身体情况等必须符合中国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标准要求。

三、报送要求

1、推荐工作采取“无纸化”模式,均为线上填报。申请人请与我会科技服务部联系,获取“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推荐码,按照附件要求在线填报提交相关资料。

2、我会在线审核专家申请信息,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在线提交中国科协。

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的,不再向我会自荐。

联系部门:科技服务部

电    话:010-87789259

附件:《关于商请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函》

 

 

中国消防协会

2023年5月26日

(审批:曹忙根  审核:王鹏翔  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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