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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消防团体标准协作机制的公告

中消协[2023]80 号

各有关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原则,中国消防协会与辽宁 省消防协会、江苏省消防协会、安徽省消防协会、山东消防协会、 河南省消防协会、湖北省消防协会、广东省消防协会、广西消防协会、重庆消防协会、四川省消防协会、陕西省消防协会、宁夏消防协会决定建立消防团体标准化协作机制,公告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为规范和有序推进消防团体标准工作,激发消防救援领域各 相关方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活力,有效整合社会优质资源,避免重 复投入和浪费,增强消防团体标准的行业代表性、技术先进性和 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团体标准编制质量,共同打造以市场需 求、业务需求、创新需求为导向的消防团体标准体系,推动社会 的广泛采信实施,加速创新技术产品的转化和实际应用,促进消防团体标准的国际化和国际交流合作,共同建立消防团体标准协作机制。

二、 依据和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依法开展消防团体标准工作,自觉执行  框架协议,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消防团体标准协作遵循平等、 自愿、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 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社会

团体、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

三、 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协作方均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团体标准立项提案, 组建最初的团体标准编制组,确定最初的主要起草人。团体标准 立项提案主要包括:立项申请书、团体标准草案、参编单位证明 文件等,团体标准草案应当名称科学、格式规范、框架完整、逻

辑清晰、主要技术规定明确,体现草案的专业特色和技术优势。

(二)基本符合立项条件的, 中国消防协会向协作方及其他 省级消防协会书面征求意见,共同面向社会进一步征集参编单位, 扩充团体标准编制组。所有社会单位均可以自愿申请成为参编单 位,在团体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之前,可以随时增加调整参编单位,参编单位的数量不限。

(三)加入协作机制的团体标准,统一在中国消防协会网站 上的“团体标准管理系统”进行程序操作,技术审查专家可以从

中国消防协会网站上的“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系统”中选取。协作方共同面向社会持续、广泛、随时、公开征集专家,请符合条件 的专业技术人员随时登录“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系统”自愿申报,参与团体标准技术审查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四)协作方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独立或联合批  准发布团体标准,进行T/CFPA 或和其它编号。批准发布的团体标 准,由中国消防协会合作单位--- 中国标准出版社编辑、印刷、出 版(两者之间无经济利益关系),协作方的官方网站可以提供团体标准报批稿参阅件的免费查阅和下载服务。

(五)团体标准的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共同承担标准编制、

工作会议、专家咨询、印刷出版、宣贯推广等费用,并将批准发 布的团体标准文本免费提供给协作方各至少150册,其他参编的 省级消防协会、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各至少10册,供协作方组织举办团体标准宣贯培训和社会推广采信活动使用。

欢迎其他已经依法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省级消防协会、相关 领域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与中国消防协会联系,协商签署协议,随时加入消防团体标准协作机制。

联系人:刘峰、金玉(中国消防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高级工程师)

联系电话:010-87789259

  

发: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

抄:各省级消防协会。

(审批:陈伟明;审核:王鹏翔;起草: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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