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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十四批消防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消协〔2023〕56号

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消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消防行业信用管理水平,推动消防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文件要求,中国消防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十四批消防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29日;

(二)申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7月15日前;

(三)评价结果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2月。

二、评价对象

包含但不限于协会单位会员,覆盖消防行业的生产流通、专业化服务、设施设备应用、科技研发等领域的市场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事业单位;

(二) 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三)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申报程序

(一)在中国消防协会网站“信用等级评价”栏目下载《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以“初评+单位名称”的题目形式发送至xinping@cfpa.cn。

(二)协会收到《意向书》后,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发送《消防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胶印后盖章(需加盖骑缝章)邮寄至协会,并将最终提交材料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名为:“初评+类型+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留档。

五、评价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结合真实、有效的参评数据,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信用等级初评结果。协会信评委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初评结果在协会官网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均可实名举报,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协会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协会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责成信评委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六、评价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一)评价结果确定后,协会向获得A级及以上的受评主体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出具《受评主体信用评价报告》。获评单位可以在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二)评价结果可在协会官网(www.cfpa.cn)、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www.bcp12312.org.cn)查询。

(三)协会通过自身融媒体、年会、展会、培训、团体标准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推广采信信用评价结果。

(四)协会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招投标机构和金融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时,主动参考、认可评价结果,给信用良好的受评主体以优惠和便利。

七、评价费用

我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仅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依规收取初评评审费5000元,请参评企业直接汇款至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账户,开票等事宜请联系第三方机构,联系人:武 伟, 联系电话:010-67801645

开户名称: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帐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八、联系方式

中国消防协会联系人:

信评部:付东风、张天力、夏天、林海

电话: 010-87792278 010-87789262

网址:www.cfpa.cn  QQ群:372619945

电子信箱: xinping@cfp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205室

附件:意向书

 

中国消防协会

2023年5月25日

(审批:曹忙根  审核:付东风  编辑:张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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