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留言
  • 信息
  • 专题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结果的公告

中消协〔2023〕118号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关于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的通知》(中消协〔2022〕21号)要求,依据消防救援行业标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XF/T1300-2016),我会组织评审专家组于2023年7月19日对北京市大兴区中鼎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已在中国消防协会官网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该机构师资配备、场地、设备、教学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培训计划、大纲、教材满足培训要求。同意北京市大兴区中鼎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一类三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评审结果有效期自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现予公告。

    

中国消防协会

 2023年11月28日

 

(审批:牛跃光  审核:李国华   编辑:李笑)



友情链接
消防协会
各地总队
关注微信公众号
京ICP备17002894号-1 版权所有中国消防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 电话:010-67789619 协会邮箱办公系统旧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