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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效期满的督导员、考评员证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中消协〔2026〕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满足近期认定工作需要,拟对有效期满的督导员、考评员证进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2026年6月,督导员、考评员证有效期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由各单位申请,经协会审核备案后,有效期可延期5个月。

二、申请备案延期的督导员、考评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有效期内完成督导、考评任务2次以上;

2、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三、申请备案延期的单位请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邮箱xfgly@cfpa.cn

1、《备案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2、督导员证、考评员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四、督导员证、考评员证有效期满且未经协会备案的督导员、考评员,不得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五、有效期满后的其他管理规定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莹

电  话:010-87792661

特此通知。

附件:《备案延期申请表》

 

 

中国消防协会

2026年3月3日

(审批:牛跃光   审核:李笑   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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