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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全国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成员的通知

中消协〔202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推动消防科普事业的发展,中国消防协会拟增补“全国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全国消防科学传播专家的原则

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遵循“专家领衔、立足需求、以用促建、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

(一)专家领衔。在消防学科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中,征集具有丰富消防科普教育经验的专家,组建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引领、推动、指导我国消防科普传播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立足需求。根据消防科普工作实际情况,围绕社会对消防科技的实际需求,组建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

(三)以用促建。搭建消防科学普及和传播工作平台,创造条件,充分调动专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专家领衔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科普服务,不断提升科普服务水平,通过扎实有效的消防科普工作加强团队建设。

(四)共建共享。推动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把推进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作为提升服务能力和科普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在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二、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的组成

(一)抢险救援队伍中从事消防宣传教育普及的专家、学者;

(二)消防科研院所热心消防科普的专家、学者;

(三)消防企业热心消防科普工作的专家、学者;

(四)其他从事消防科普教育工作的专家、学者。


三、消防科学传播专家的征集

(一)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消防科学传播专家须经相关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进行推荐。

(二)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普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人选。


四、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二)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消防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

(三)热爱消防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在消防科普管理、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普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消防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五、消防科学传播专家的工作方式

(一)在科普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活动;

(二)凡由专家自由组织开展活动的需报科普委批准后实施。


六、消防科学传播专家的管理

(一)根据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工作细则,指导专家团员开展工作;

(二)每2年对专家团成员进行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成员进行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加强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作为开拓科普领域思想文化新格局,服务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设上台阶的重要举措,并作为一项本单位提升社会公信力、会员凝聚力以及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

(二)做好消防科学传播专家的推荐。各单位要按照推荐程序推荐1至2名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成员,将《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成员推荐表》(两份)审核盖章后,连同获奖、职称及推荐单位认为必要的证明材料一起,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科普委。请将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或传真至科普委。


联系方式:

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

电话/传真:0551-63606025

电子邮箱:zgxfkp@ustc.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43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区特种楼611

邮编:230027                                                                                                                      


中国消防协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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