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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体标准《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程》(报批稿)的公示

中消协〔2023〕103 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依照《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团体标准《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程》已完成报批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21日。

联系单位:科技服务部

联系电话:010-87789259

电子邮箱:ttbz@cfpa.cn

附件:《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程》(报批稿)

 

 中国消防协会

2023年10月7日

(审批:曹忙根  审核:王鹏翔  编辑: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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